韩国发布《食品法典》全部修改告示

   2017-01-06 0
核心提示: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第2016-154号告示,对《食品的标准及规格》的全部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a.合并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第2016-154号告示,对《食品的标准及规格》的全部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a.合并食品与畜产品加工品的标准及规格。《畜产品的加工标准及成分规格》的主要内容合并到《食品的标准及规格》中,食品与畜产品的标准规格统一管理。

  b.修改《食品的标准及规格》编辑体系。

  1)对标准中分散的一般原则、定义、标准及规格适用方法等进行整理;

  2)第6.水产品相关规格合并到第2.各类食品的标准及规格中;

  3)第4.非标准一般加工食品的标准及规格与第5.各类食品的标准及规格合并;

  4)各类标准及规格中明确规定的试验法编排到一般试验法中,与试验法相关的第9一般试验法、第10试剂、试液、标准溶液及容量分析用规定溶液、第11.附表均合并到一般试验法中。

  c.食品类型重新分类并简化。

  1)重新调整食品群、食品种、食品类型(类似中国一级、二级、三级分类);

  2)将根据性状、原料含量差异等细化的冰淇淋组合类、果酱类、牛奶类、奶酪类、低聚糖类等食品类型合并;

  3)删除流通量不高的干燥酵母制品、胚芽酶含有制品、花粉制品等食品类型,与其他食品类型合并;

  4)类型划分不明确、质疑较多的调味品类与调味汁类合并,根据制造方式对面类重新进行分类;

  5)患者用均衡营养食品、糖尿病患者用食品、肾脏病患者用食品、肠疾病患者用水解食品、吞咽困难患者用粘度增进食品、热量及营养供给用医疗用途食品合并到患者用食品中,以便多种患者用食品可制造、销售。

  d.修改原料等的具备条件。新设禁止发霉辣椒作为食品原料使用条款;大豆粕、芝麻粕等食品制造时产生的副产品允许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e.修改相关兽药残留标准适用对象。

  f.保存及流通和标准合理化。允许冷冻果蔬汁、奶酪类、黄油类、密封包装水产品加工品解冻销售以及室温保管的干脯类等干燥水产品冷冻保管及流通。

  g.修改微生物的规格、引入统计学概念。果蔬汁、即食方便食品等87个食品类型中126个的微生物标准规格中引入二级采样法(n, c, m)及三级采样法(n, c, m, M);致病菌改为可按畜产品加工品的类型选择适用。

  h.对各类食品的定义等术语及语句等进行整理。酒类的定义与酒税法中酒类定义相统一;原料与原材料统一为原料、新设原料及最终食品的定义、修改杀菌的定义等。

  i.新设及修改相关试验法、农产品中相关农药的残留许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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